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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服务项目交接查验分类目录


以下资料根据交接小区的实际情况而定,加黑部分为必交部分,必须引起高度重视,难以现场划清的可以协商解决。

一、物业资料

1、物业产权资料、综合竣工验收资料、各分栋施工设计图纸、小区外网平面图、机电设备资料等。

2、业主资料包括:

(1)、业主入住资料,包括入住通知书、入住登记表、身份证复印件、相片;

(2)、房屋装修资料,包括装修申请表、装修验收表、装修图纸、消防审批、验收报告、违章记录;

3、管理资料:各类值班记录、设备维修记录、水质化验报告等各类服务质量的原始记录。

4、财务资料包括:估定资产清单、收支账目表、债权债务移交清单、水电抄表记录、其他需移交的各类凭证表格清单。

5、合同协议书:包括前服务企业对内对外签订的合同、协议原件。

6、人事档案资料,之双方统一移交留用的在职人员的人事档培训、考试记录。

7、其他组要移交的资料。

资料移交应按资料分类列出目录,根据目录名称、数量逐一清点是否相符完好,移交后双方在目录清单上盖章签名。

二、物业共用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交接

1、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,包括消防、电梯、空调、给排水、供配电等机电设备及附属配件,共用部位的门窗,各类设备房、管道井、公共门窗的钥匙等;

2、共用配套设施,包括环境卫生设施(垃圾桶、箱、车等)、绿化设备、公共秩序与消防安全的管理设施(值班室、岗亭、监控设施、车辆道闸、消防配件等)、文娱活动设施(会所、游泳池、各类球场等);

3、物业管理用房,包括办公用房、活动室、员工宿舍、食堂(包括设施)、仓库。

停车场、会所等需要经营许可证和资质的,移交单位应协助办理变更手续。

三、人、财、物的移交或交接

1、人员。

在进行物业管理移交时,有可能会有原物业管理机构在本项目任职人员的移交或交接,承接物业的管理企业应与移交方进行友好协商,双方达成共识。

2、财务。移交双方应做好账务清结、资产盘点等相关移交准备工作。移交的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费、维修资金及动用情况、业主各类押金、停车费、欠收款项、代收代缴的水电费、应付款项、债务等。

3、物资财产。包括建设单位提供和以物业服务费购置的物资财产等,主要有办公设备、交通工具、通信器材、维修设备工具、备品备件、卫生及绿化养护工具、物业管理软件、财务软件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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